为进一步拓宽企事业单位招聘渠道,创新引才聚才机制,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加强市校合作,全力支持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结合我市企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于4月27日举办河南大学校园专场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9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事业单位91家,计划招聘621人;涉及企业单位92家,计划招聘2617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附件2)。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9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企业单位招聘由企业自主实施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大学官网(www.henu.edu.cn)、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www.kaifeng.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网(www.kfsrlzyw.com)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后续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7日12:00。
2.报名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图书馆门前广场)。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进行预报名,4月27日上午8:30-12:00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现场报名。持所需材料于4月27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地点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南大学校园专场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资格证的需提供资格证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在读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校园招聘+姓名+岗位代码”。
5.资格审查:由各主管局委、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现场分类组织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各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的考试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考试比例的,此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或各县区人社部门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满分为100分。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环节。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综合素质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3.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进入考察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类别设置参照《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如遇特殊情况,由市企事业单位校园专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本简章由市企事业单位校园专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招聘监督: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