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美术学院允许并接受确有专长、且有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转专业,以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根据《河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美术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组名单
领导组组长: 杨江涛 席卫权
领导组副组长:周 青(纪检)王圣松
领导组成员: 马利霞 李龙国 杨 波 肖海英
考核组成员: 楚泓晋 王梦笔 洪 涛 刘 阳 魏 武
赵 曌 郑龙强 邢 涵 郑 浩 陈艳霞
二、总体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通过所转入专业的综合考核;考核组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专业评定,根据学生考试情况择优录取;主要依据是申请学生在拟转入专业学习方面的基础、潜质和比较优势。
三、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
结合美术学院各专业自身教学资源条件,坚持择优接收原则,拟接收人数最多不超过拟转入专业原有人数的10%。
特别说明:2023级设计学类学生可申请除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之外的其他专业。
四、转入资格要求
结合《河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发[2019]194号)相关规定,我院在籍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入学满一学期且非毕业年级,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转本院其他专业。
1.思想品质优良,身心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专长;
3.应征入伍、休学创业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如预科生、新疆内地班、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和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者等;
3.跨招生录取批次的;体育、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4.受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五、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 6月14日前学院公布转专业方案和各专业接收计划。
2. 6月27日至29日(下午17:00前),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查看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计划、考核要求等,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申请转专业学生还需要同时填写纸质版《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表》,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审核。
3、7月1至5日,学院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
4.7月6日至7月7日,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学生即报名成功,等待转入专业相关考核;复审不合格学生可以依此程序选报其他专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通过考核人员在美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日期3天;
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拟转入专业相关技能考试+面试,专业课满分100,占100%,面试为参考分,仅评价合格或不合格,评价为不合格者及未达到专业要求,不再计算专业分;
2.考核与面试由不少于五人的专家组成;
3.考试时间:3小时;
4. 考试工具:画板、试卷美术学院提供,其它画具自备。参考材料不得带入考场;
5.录取办法:考核成绩应在70分以上,并按照成绩排序确定拟转入名单。
七、学籍管理及学分认定
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执行,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及成绩,按照《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予以认定。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转入前未修且无法认定学分的课程必须进行补修,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的要求办理。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371-22650035
美术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