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2021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及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校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 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美术学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面对面开展的复试形式。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遴选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回避原则,被遴选的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1年复试的,应主动回避。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 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科办主任(或者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其中副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院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人或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组成。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的顺利进行。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2021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均为原则上1:1.2。
2.复试分数线
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美术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拟招生人数、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按照1:1.2的复试比例精准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招生计划 |
学术学位 |
艺术学理论 |
130100 |
38 |
38 |
90 |
90 |
351 |
12 |
美术学 |
130400 |
38 |
38 |
90 |
90 |
348 |
12 |
设计学 |
130500 |
38 |
38 |
90 |
90 |
347 |
10 |
专业学位 |
美术 |
135107 |
38 |
38 |
90 |
90 |
364 |
36 |
艺术设计 |
135108 |
38 |
38 |
90 |
90 |
348 |
29 |
3.复试名单(见附件)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021年4月2日至4月4日。
调剂考生复试: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
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新东苑大酒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新宋路1号 订房电话:0371-23726666)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在美术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电话通知: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考生的通知由专人负责,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等)。对于个别没有通知到的考生,第一时间反馈给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没有及时接到美术学院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美术学院研科办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七.复试报到
按照美术学院公布的复试时间及复试方案组织考生进行现场报到。考生报到时,应签“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美术学院研科办收集留存。
八.报考资格复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为我院提供每位复试考生的电子照片、学籍学历检测结果等信息,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准考证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重点审核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对报名信息存在问题的考生,我院在电话告知其复试时,要求考生报到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尤其是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0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采取线上复试的单位还应对考生复试画面进行录屏,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好录音和录像设备。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测试。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安排在考生专业复试前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测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内容为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美术(专业学位)、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设计学、美术学(不含美术史论、美术教育)设置实践能力考核环节。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此项考试仅同等学力考生设置),内容为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美术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专业学位面试只区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分。
4.面试评分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进行考生面试考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
5.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计算公式为:
①学术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业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10%] ×50%
②专业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 (初试总成绩÷5)×50%+[(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2×90%+外语成绩×10%] ×50%
十.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执行。
美术学院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为:艺术学理论(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30100;艺术设计(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35108。
十一.录取
1.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美术学院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美术学院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美术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美术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三.违规处理
1. 制定严格的复试程序和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规定对我校相关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并核减本单位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复试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老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复试咨询电话:0371-22967669 袁老师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