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遵照《河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河南大学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的具体要求,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艺术学理论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二、面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下午13:00-18:00
三、面试地点:开封市中州国际饭店(小宋城对面)四楼中华厅
四、参加人员:艺术学理论博士点招生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同时安排记录员1人、纪检员1人。
五、面试程序:
1.面试次序:考生随即编号,然后按编号顺序依次进行。一位考生入场,其他候场。
2.根据专业方向,由当年招生导师具体主持提问答辩。
3.考生先进行学术陈述,时间3-5分钟。
考生在陈述及回答问题阶段,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
4.考生抽取面试题2题,任选1题回答。
5.招生考核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6.问答环节结束后,招生考核小组成员集体综合评定考生情况。
7.招生考核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给出面试成绩。
8.面试成绩的计算:纪检人员与记录员将各招生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面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六、拟录取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所有成绩均以百分计。
2.外语考试为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外语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3.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5.各学科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根据提前制定和告知考生的具体复试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6.在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考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博士招生学科的所有招生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学科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博士招生学科的考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纪委电话:0371-22866053;邮箱:zsgl@vip.henu.edu.cn。
对于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等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艺术学理论博士招生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7日